为展示近年来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海岛美丽乡村形象,助推争创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桃源洞头·风情渔村”为主题的美丽乡村建设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内容
以摄影手段见证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进程,重点反映渔农村生态经济发展(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农业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渔家乐休闲旅游、海运,渔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人居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水电路建设、农村新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教体卫、通讯、托老、渔农民培训等公共服务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厕、“四边三化”、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节能减材技术运用等)、生态文化培育(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文明村、生态村、森林村庄等创建,民俗文化、文化下乡等活动)和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建、民主法治建设等)的新成就、新变化、新面貌,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
二、奖项设置
1、一等奖3名,各奖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5名,各奖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10名,各奖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15名,各奖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参赛细则
1、凡摄影工作者、爱好者拍摄的反映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彩色摄影作品都可参赛(单幅与组照均可,对反映新旧对比的组照重点评选),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一律电子文档投稿,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为3-8MB,图片长边应在1500—2000万像素之间。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用技术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凡经后期处理的数码照片必须注明。每一幅参赛作品需配Wps或Word文本标明作品信息,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权在有关宣传性(包括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宣传品等)、非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四、投稿时间和方式
1、征搞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23日止。
2、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QQ传送,或存U盘送达。电子邮箱:dtynb@163.com;QQ:349376828;投稿地址:洞头县委渔农办(北岙街道赴学路71号),联系人:颜弘(联系电话:56728609,611376)。
五、其他事项
1、县新渔办将邀请我县摄影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2、请各街道(乡镇)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并尽可能地为作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3、本次比赛活动解释权归县新渔办。
附件:推荐拍摄地参考名单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推荐拍摄地方参考名单
北岙街道:海霞村、白迭村、小长坑村、东沙村、打水鞍村、大岙村、小朴村、双垅村、柴岙村、城南居、下尾村等。
大门 镇:营盘基村、仁前途村、沙岙村、西浪村、小荆村、杨梅田村、石浦村、寨楼村、美岙村等。
东屏街道:后坑村、东岙顶村、松柏园村、后寮村、惠民村、寮顶村、金岙村、东岙村等。
元觉街道:沙角村、花岗村、深门村等
霓屿街道:上社村、下社村等。
鹿西 乡:鹿西村、山坪村、扎不断村等
关键词:
编辑:陈宣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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