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 12月10-12日,由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副司长许国栋带队的评审专家组来到我县,对我县编制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5年)》(送审稿)进行评审。经过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等方式,该《总体规划》获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据记者了解,该《总体规划》是我国第一个通过评审的“国家级海洋公园”的总规,也是洞头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从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获悉,我县于2012年12月经国家海洋局获批后,成为全国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地区,也是我省首个获批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地区。为全力打造我省首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两年来,我县在已批准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选划论证报告》框架内,结合洞头海洋与旅游发展的实际,对“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具体区划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了《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确保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的顺利实施。
根据《总体规划》,记者了解到,在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方面,拟建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包括南北爿山屿、鹿西白龙屿及其周边海域、洞头岛东南沿岸、洞头东部列岛和大瞿岛的周边海域及海岛,选划区总面积311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295.2平方公里。主要重点分成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预留区四个功能区。
评审专家组认为,《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5年)》(送审稿)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正确,保护目标明确,同时,也较全面分析了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较为合理的建设目标、规划内容、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和保障措施,对指导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区档案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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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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