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十四五”洞头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规范全区2024年度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机关、街镇、村社档案管理水平,洞头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坚持“靠前服务、上门服务”原则,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全区各部门单位、街镇、村社强化档案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档案管理能力。为从源头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组织开展《档案法实施条例》线上公益大讲堂培训412人次,同时利用浙政钉工作交流群向全区档案员推送档案规范化管理相关业务标准,助推档案管理人员掌握档案管理新规范,依法管理档案。同时,完善科室成员个人成长计划制度,组织科室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半天开展档案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全区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管理服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在指导过程中严格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及专题档案归集工作要求,科室人员结合29个区直相关单位、4个街镇、34个村社工作实际,实地查看档案室管理情况及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设施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违法违纪行为、档案工作亮点等内容,细化了档案业务指导内容和档案统计数据分类,注重突出实际操作,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答疑,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举办档案业务工作交流会和业务培训7期,针对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和省级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等年度档案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档案业务顺利开展。
三是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档案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压力传导,确保档案实体、数据及馆库安全责任不空档、安全工作不断档。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做好档案安全工作,利用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27次、日常安全督查30次等形式,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
区档案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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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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